为顺利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,我中心现发布2024年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需求。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积极参加申报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2024年试剂耗材采购。
2、预算金额:8.5 万元。
3、最高限价:8.5万元(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,含税险、运输、售后服务等)。
4、采购要求:见报价表(附件1)。
5、货物交付: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。
6、支付方式:本项目不设预付款,全部货物送达并通过验收后,10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申请报账,由清新区财政局直接划拨全部款项至供货商账户,拨付进度由清新区财政局统筹决定。
二、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、具有农产品检测试剂耗材经营范围。
3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说明: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,不允许中选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。
四、报价文件要求
(一)原则
1、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
2、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,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,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报价资格,报价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。
3、采购方不接受电报、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。
(二)报价文件内容
1、报价承诺函。
2、报价文件(附件1)。
3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4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。
(三)文件装订要求
1、投报价文件均需采用A4纸(图纸等除外)。报价文件(附件2)不得行间插字,涂改、增删,如修改错漏处,须经报价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2、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复印件,需要加盖单位公章,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。
3、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,编制页码,一式三份。
4、报价文件应密封,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,并注明“评选前不得启封”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7月 12 日。
六、确定供应商原则
1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,同等质量,单价低者优先。
2、在质量难以比较,供应商价格相近时,现场评审员打分,平均分高者优先。
七、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
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提交(或邮寄),于 2024 年7月 12日下午 5:00前提交(或邮寄)至清远市清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,廖工,0763-5832331。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,报价文件拟采用一次性报价,报价后不得更改。报价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八、其他说明
本次采购考核拟采用综合评审制。由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对各方报价、材料、资质等方面进行评分,总分最高者中选;总分相同的以第六条规定为准。选定结果将以电话方式告知。
九、联系方式
资料邮寄或送达地址: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朝阳路12号3楼农检中心办公室1。
联系人:廖工 联系电话:0763-5832331
清远市清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
2024年7月2日